审计处工作职责
一、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本地区重大经济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四、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如基建、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六、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七、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八、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九、对学校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十、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及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审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