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发〔2022〕6号)相关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已获得岗前培训证书或国培项目证书但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且合格(学校将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重庆市教师资格体检规定,申请人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
(五)持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六)经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小组综合测评,教育教学能力合格。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认定条件(三)、(六)不作要求。
三、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务必在2022年4月13日—4月26日17:00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关闭,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审核,请合理安排时间。具体要求请参考《网上申报用户手册》(附件1)。
注意:认定机构选择“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现场确认机构选择“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工作单位填写“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无需具体到二级单位。学科填报到学科最后一级、简历时段应为连续、简历最后一项是“——至今”。
四、现场确认及资料提交
根据市教委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环节采用网上核验方式实行,申请人按照下列清单顺序将材料制成PDF格式电子件提交学校人事处审核。所有材料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报送至邮箱:5100986@qq.com。
申请人需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
2.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以及外省成人高校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可免,但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需与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照片同版);
6.申请人在校任教学科的教学任务书:(1)任教学科须与申请学科一致;(2)教学任务书须包含2021、2022学年;(3)申请思政类学科的专职辅导员,免交教学任务书,但须提交辅导员岗位身份的证明材料;(4)本科课程教学任务书(加盖教务处公章),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书(加盖研究生处公章);
7.体检表(附件2)。注:新进教师已做事业单位入职体检且体检结论在1年以内的,可用入职体检材料,无需提交审核。其他人员由我校集中组织体检,指定医院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时间待定)。
特别提醒:学历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无误显示“已核验”的, 可不再提交证明材料,但制作的PDF电子版材料中应备注说明“系统已核验”。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核
学校将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组建、充实、完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核专家小组,制定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切实有效开展考核工作。部分需要重新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人员,学校将以适当方式另行通知时间、地点、考核程序和要求。
特别提醒:在提交现场确认材料PDF前,申请人可随时在申报系统中修改认定信息;提交后则无法修改。请申请人员务必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及相关要求,因不按要求填写和提交材料而造成无法办理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65921033
特此通知
附件:1.网上申报用户手册
2.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人事处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