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电子摄像通知
2016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重庆市教委安排,我院2016届毕业生电子摄像时间定在12月8、9日进行,请2016届毕业研究生按规定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校对《重庆高校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采集学生情况校对表》
在11月20日前,于新校区研究生处核对《重庆高校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采集学生情况校对表》,无误后亲自签字。内容有误的请用红笔在表上更正。该表信息将上传国家管理中心,一旦上传,无法更正,请认真核对。如因《信息表》内的内容有误而影响毕业者,由学生自行负责。
二、毕业生电子摄像由新华社重庆分社统一安排,并于12月8、9日(新校区一天半、老校区半天)在我院进行,不予补拍。研究生具体拍摄时间等候通知,在此期间学生不得离校,按时摄像,因未按时参加摄像而影响毕业者,由学生自行负责。有特殊情况到研究生处说明。
三、每位学生代收拍摄费15元(统一收由研究生处代收)。
研究生处
2015年11月2日
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校对说明
本信息为本校上报教育部2016届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供全国上网查询,如有关信息有误将直接影响该生毕业证书的电子注册。该数据上报教育部后,内容无法更改,请每位毕业生务必高度重视,仔细校对后签字确认。
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请在表后填写准确信息,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并在2015年11月20日前及时与研究生处联系(联系电话65921047)。
※ 注:自签字之日起,学生不得任意修改姓名,如因个人原因修改者,责任自负。
研究生处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