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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广播电视台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1   作者:   来源:    浏览: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关于赋予市属医院、高校等单位人才招引自主权的通知》(邢才办[20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台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实际工作需要,拟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有关情况

    邢台广播电视台为市委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邢台市宣传大政方针、传播先进文化、服务人民群众的“主阵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2005年8月1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党的新闻宣传事业,热爱广播电视传媒事业;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新闻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综合素质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6.品行良好,遵章守纪,身心健康,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邢台广播电视台拟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要求详见《邢台广播电视台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设置。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8月15日。报考职位设定学历低限为本科的,本科、研究生均符合学历要求;报考职位设定学位低限为学士学位要求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均符合学位要求。

    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发布信息

    2023年8月8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邢台广播电视台官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可二选一)

    现场报名时间:8月15日-8月21日(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邢台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邢台市信都区邢州大道3058号14层1408室)

    报名邮箱:xtgbdst1408@163.com

    • 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报名者需提供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一式两份)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以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

    电子邮箱报名者需提供以上材料的电子版。(须将报名登记表和其他材料的扫描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内,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测评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3.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鉴于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的特殊性,播音主持岗位在笔试前需进行岗位初试,具体事宜详见《邢台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岗位初试公告》。初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初试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一)笔试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邢台广播电视台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凡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个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如发生资格复审与报名初审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四)综成绩计算

    综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全部考试结束后,应聘各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体检工作由邢台广播电视台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邢台广播电视台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邢台广播电视台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5.聘用

    对公示期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邢台广播电视台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邢台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初试、笔(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77011 邢台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319-3699578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邢台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原文网址:https://rsj.xingtai.gov.cn/new.html?id=168882588997826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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