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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3-07-26   作者:   来源:    浏览: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属行业办学普通高校,现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和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校秉承“博学笃行、术道精诚”的校训,以“促进首都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提供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与技术服务,持续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和学生的需求与期望”为使命,面向首都电子信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生产、经营、技术、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根据学校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3学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第三批)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应为具有北京市“非农业家庭”户口(就读期间的学校集体户口不属于北京市户口),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及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2、2023年毕业生。特别优秀的非京籍2023届博士毕业生,且符合北京市、主管部门人才引进条件的,择优录用。

(2)社会人员:应为具有北京市“非农业家庭”户口(就读期间的学校集体户口不属于北京市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3)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应具有北京市“非农业家庭”户口或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政治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积极。

3.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养,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精神和岗位胜任能力。

4.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省级教学名师、职教名师、教学团队负责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先。

6.符合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岗位具体报名条件详见《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第三批)。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应聘报名起止日期

第三批:2023年7月17日-2023年9月10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自公告之日起: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但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应回避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职业能力和业务知识。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2.试讲与实操

(1)试讲:教师、辅导员岗位安排试讲,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学识、教学能力、职业沟通、团队精神等。试讲应符合教学基本规范,试讲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实务操作: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安排实务操作考核,考察应聘人员的实践能力、工作经验和岗位技能等。

(3)参加试讲与实操时需携带纸质并亲笔签名《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表》,同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的原件和A4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②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需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需能在中国留学网查询。

③国家承认的职称、职业资格、技工等级证书等;

④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注明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等信息)、成绩单(由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

⑤教学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⑥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3.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师德考察、学术考察、有效沟通、团队合作、人际关系等。

所有岗位均安排师德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热爱学生、遵纪守法等。

教师、辅导员、党政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学术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已有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学术水平。

(四)体检

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工作组审查后,由人事处通知其到指定医院进行全面身体检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结果,逾期未提交体检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人事处对招聘工作组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材料及体检结果进行验收,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拟聘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七)人事档案审查

人事处、组织部对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出生时间、个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奖惩、政治表现等。

(八)公布录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无违法犯罪记录、档案审核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受聘人员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除专任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如辅导员岗位、党政管理岗位等原则上需在应聘岗位上工作5-8年。

2.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3.对有违反公开招聘要求的应聘人员,如隐瞒、伪造、涂改出生时间、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奖惩、政治表现、证明、证书、证件等,或在审查、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将直接解除合同,予以辞退;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档案审查、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用。

5.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电子邮件联系畅通,因电话、电子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信息发布途径为学校官方网站。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

六、防疫要求

按照北京市教育系统防疫规定执行。

(原文网址:https://www.bitc.edu.cn/zpyz/zpxx/202307/t20230717_37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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