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积极践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使命,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开展第二届“寻找最美教师”活动,选树一批优秀教师典型,宣传教书育人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教师切实增强工作荣誉感和责任感,积极投身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二届“寻找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渝文明办〔2021〕14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我校推荐指标1名。
二、推荐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爱岗敬业。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事迹突出。师德高尚,工作成绩显著,深受师生和家长的欢迎和好评;在本系统、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力,能够起到典型示范作用;曾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区级及以上媒体曾对其先进事迹作过重点宣传报道。
4.其他条件。已获重庆市“最美教师”荣誉者不再重复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广大教师参与本次推荐活动,寻找树立优秀教师典型,传递教育正能量。
(二)各单位在审核、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真正把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教师典型推荐出来。
(三)请各单位将推荐表(附件)、推荐报告均盖章后于9月16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报人事处219办公室。推荐报告应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教学能力水平、先进事迹评价以及二级党组织意见等内容。
联系电话:65921033。
附件:重庆市第二届“最美教师”推荐表
人 事 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