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巴渝学者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2019年高校巴渝学者讲座教授青年学者选聘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268号)(见附件一)文件要求,现就巴渝学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各单位根据《巴渝学者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渝教人发〔2019〕23号)(见附件二)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该项目,相关表格见附件一。
申报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下列材料:
1.《推荐表》一式2份(同时报电子件),其中一份推荐表与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
附件材料包括:
⑴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⑵推荐表反映的教学及人才培养情况,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证明;反映本人水平的代表性成果(科研项目、项目获奖、发表论著、授权专利、获奖及荣誉称号、人才项目等),需提供印证材料,专著、论文只需复印封面及目录;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证明需提供有关检索机构盖章的原件。
2.《汇总表》1份(同时报电子件)。
申报人员应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要求的材料交学校人事处206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5921033
人事处
2019年8月20日
附件一:渝教办函〔2019〕268号
附件二:渝教人发〔2019〕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