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员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接市教委通知,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选拔工作正式启动,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三批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做好政策宣传和发动工作
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是重庆市“加强学术技术、人才梯队,培养造具有领先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加速技术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对我校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立足未来进行学科布局的重要抓手。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宣传文件的内容和精神,保证每一位教师知晓此项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力争将本院系或部门最有竞争力或发展潜力的教师推荐出来。
二、 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自主申报
请符合文件规定申报条件的教师(含视觉中心科研人员),按照“渝人社发【2018】53号”(见附件一)规定的要求,进行自主申报。申报人需填写《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表》(见附件表格1)和《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表格2),并将各类所填成果支撑材料按照文件要求内容和顺序装订成册(成果具体内容及要求为:成果获奖(限国家、省部级奖励)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各申报人务必于2018年4月9日前将整套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及装订成册的支撑材料)的纸质件及电子件交所在院系部门。
(二)院系或部门推荐
院系或所在部门在收到个人申报材料后,由院系主要党政领导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评议小组,对申报人申报成果条件是否达到文件规定的申报要求进行审核,结合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形成院系的推荐意见,如同一院系涉及推荐多人的,需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院系需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申报人相关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件)交学校人事处206室。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5921033
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人事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