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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
关于转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的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3   作者:易坤   浏览:

各单位:

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是经市委编办批准成立的专注于为人力资源开发提供服务的机构,直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级事业单位,是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培训的专门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发布我市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95号)要求,现转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二、培训内容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市委五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等我市发展方向和重大战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实施,落实“六稳”“六保”思路举措,公共安全配套制度建设与公众心理疏导,脱贫攻坚等专题。

三、培训组织

本次培训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培训课程录制、远程培训,各有关单位负责政策宣传和咨询。

四、施教机构

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五、培训方式

重庆人社培训网(http://www.cqrspx.cn)作为2020年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入围备案的学习平台,现已开通注册学习通道。专业技术人员登陆重庆人社培训网(http://www.cqrspx.cn),点击培训入口栏目中的“重庆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在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按必修科目、选修科目要求选择课程修完30学时即可认定为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修完固定学时可在线查看、下载和打印培训证书。

补学2016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的学员,在“重庆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在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选择相应年度的课程内容,修完要求学时即可在线查看、下载和打印该年度培训证书。补学费用按照33/.年收取。

已在其他网站缴费但未完成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填写《重庆市2020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操作手册》中的《2016-2019年公需科目缴费凭证表》发送至cqgxkm@cqhrsp.com邮箱,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可免费进入重庆人社培训网进行补学。确已缴费但无法提供缴费凭证的,须填写《缴费承诺书》发送至cqgxkm@cqhrsp.com邮箱,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可免费进入重庆人社培训网进行补学。《缴费承诺书》将纳入本人诚信档案管理。《2016-2019年公需科目缴费凭证表》、《缴费承诺书》可在重庆人社培训网下载中心下载。

六、培训时间

发文即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七、培训费用

(一)收费标准:培训费为33/人(含培训、档案管理等服务),费用由学员单位按规定报销(在本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中列支)。

(二)团体缴费

为满足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需要,暂不开设现场报名缴费工作点,同时为减轻报名单位财务工作量,请学员人数较多并且要求统一开具1张发票的企事业单位,安排专人在网上为本单位所有学员进行一次性团体购买课程,然后申请电子发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重庆市2020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操作手册)

八、结果使用

(一)从2011年开始,凡参加职称评审的专技人员必须提供《公需科目》合格证,并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

(二)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是《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各类专技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和自觉学习的理念,珍惜机会,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九、联系方式

(一)公需科目学习政策咨询电话:400-023-9229

(二)网络学习服务平台问题与处理电话:400-618-7500

(三)重庆市公需科目问题咨询QQ群:1136638281

附件: 重庆市2020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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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02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的函0716【V1】(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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