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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评聘
关于开展2023年度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   作者:   浏览:

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3212)精神,结合《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川美〔2023152》,我校2023年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且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除按《四川美术学院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川美〔2023152号)执行外,还需按照相应系列职称文件规定执行。

三、日程安排

927-105,个人准备申报材料;

106,申报者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材料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交至本人所在二级单位;

107-109日,二级单位进行评议、公示和推荐;

1010-1015,学校其他系列评委会进行评审、公示和推荐

四、申报和评审推荐程序

(一)本人申报

各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按照申报系列主管部门职称文件规定的申报要求和程序,下载并填报相关职称申报表格。如需系统填报,申报人还需在获得学校推荐后,在对方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指定申报系统中填写并提交材料。

其中,教育研究、实验系列的中级职称申报表格见附件3和附件4,高级职称申报请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https://jzg.emis.cq.cn:8082/selfservice/index

以下人员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

1.2022年申报了专业技术职务未获通过,且按照评审要求未取得新成果的人员。

2.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职能部门审核

申报人将相关教学、科研成果材料分别送相应职能部门审核,审核完成后,由相关人员在相关表格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相关成果复印件需签署审核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

(三)二级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组建不少于5人的职称申报推荐小组,于1010日前集体研究拟推荐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并出具书面推荐报告并于109日下午5: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级单位应按照职称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根据申报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以及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情况申报者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情况,以及申报材料、有效证件原件、学术论文(著作)材料进行认真核查,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误。

对申报其他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所在部门应特别加强其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的考核。其中,申报非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优秀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表彰,且所在单位全体在岗教职工无记名投票,获得三分之的同意方可推荐

(四)评审推荐

学校其他系列评委会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教育研究、实验技术职称以及其他非教师专技系列评审、公示和推荐工作。

)公示

学校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束后,将申报人员的职称申报公示表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

)推荐材料报送

按照相应系列职称评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协助职称申报人员报送相关职称申报材料。

五、其他重要事项

1.2023年市级各评审主管部门修订实施的有关序列申报条件要求请及时查阅相关网站。

2.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提交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3212号)

2.申报材料要求

3.教育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等

4.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等

   

联系人:杨丽娟,联系电话:65921034

 

 

                          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3926


附件【附件3.研究系列评审表等.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2.申报材料要求.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实验系列评审表等.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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