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改办《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35号)《重庆市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1〕19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1年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我校从事教师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根据渝职改办〔2021〕191号文件“突出代表作和标志性成果评价,更加注重师德师风和立德树人表现,以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业绩贡献为重点,提高综合评价质量”有关要求,本年度不再将“发表论文、完成项目等”作为职称申报的基本门槛条件。各单位可参照《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川美〔2018〕232号)、《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青年教授、青年副教授特殊评审实施办法》(川美〔2016〕169 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从严把握、择优推荐。
按照《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文件规定,自本年度开始,博士申报副教授需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三、申报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安排 |
备注 |
11月22日—11月24日 |
各单位成立本单位职称评议推荐小组,汇总本单位职称申报人员信息,并报送人事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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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 |
开展校内职称工作培训会,申报职称的教师及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负责职称工作的人员参加。 |
具体时间和地点,学校将另行通知。 |
11月25日—11月30日 |
职称申报系统开放,申报人员网上填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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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12月3日 |
各学院审核、收取申报人员材料并按要求进行推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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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12月8日 |
教务、科研和研究生处等职能部门审核职称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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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12月10日 |
各学院提交申报评审材料、推荐报告到人事处219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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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12月24日 |
学校组织审核、展览、评审、公示和报送备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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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教师本人申报
1.登陆学校的职称申报系统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经审核的教学、科研成果附件支撑材料。需要上传的附件要求见本通知附件1。
系统登录网址:http://hr.scfai.edu.cn/,凭本人校内身份认证登录。
2.申报人应在申报前进行论文、著作的重复率查询,查询结果打印材料经本人签字后上传至系统支撑材料。
论文类成果重复率不得超过15%,著作类成果重复率不得超过25%。重复率超过该比例的,不得在职称申报中作为科研成果使用,否则将取消当年的职称申报资格,并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3. 申报人须在职称申报系统中如实填报并上传附件材料,最后“确认提交”,完成申报程序。
(二)二级单位核查、择优推荐。
1.二级单位成立职称评议推荐小组,成员由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和副高级及以上专家代表组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名单须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2.二级单位对系统申报材料认真核查、严格把关,对错误、虚假内容予以纠正或删除,确保系统申报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无误。
3.二级单位根据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以及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评议和票决,择优向学校推荐。注:2017年6月1日及以后进校教师,原则上还需有兼职一年及以上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
4. 二级单位将审核后同意推荐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申报人员自行在系统中导出《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
二级单位在对申报内容进行复核的基础上,由申报人和二级单位审核人员在《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签字确认。总支书记和学院院长(部门领导)在该表相应位置签署全面审查意见,并签名盖章。同时,本单位职称审核人员在职称申报系统中点击提交推荐人员职称电子申报材料。
(三)教务、科研、研究生处复审
二级单位将经本单位审核的纸质版《评审表》分别送教务、科研、研究生处进行复审。复审有问题的,由复审部门在系统中退回,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复审无问题的,相关职能部门复审人员在纸质《评审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职称申报系统中确认审核结果。
(四)人事处审核
二级单位须向人事处提交书面推荐报告(推荐报告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岗位履职、考核评价等方面审核情况;推荐过程及公示情况;单位推荐结论等)。
二级学院将《评审表》、推荐报告等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后,人事处对申报人申报资格(任职年限、职称英语、年度考核及其他申报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
(五)职称展览
艺术系列的教师需要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参加职称展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无故不参加学校职称展览的申报人员视为放弃职称申报资格。
(六)学科组评审
学校按美术学、设计学、戏剧影视学、艺术学理论、通识课程、思政课程分别组建学科组,由学科组负责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提出“同意推荐”或“不同意推荐”的专业意见。评委同意票数达到现场评委半数以上则为学科组“同意推荐”人选。学科组的评审时间将另行确定。
因今年不再设置论文、项目的基本门槛,经学校研究,学科组同意推荐高级职称人数不得超过申报人数的80%,中级不设置推荐比例。
(七)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以下简称“大评委”)
学校大评委参考学校专业技术学科组的推荐意见,结合申报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专业能力和现实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审。其中,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还应按要求进行现场陈述。评委将对正高级职称申报者进行综合打分,并作为评审投票的参考依据。评委投票同意票数达到2/3以上为通过。大评委评审时间另行确定。
(八)公示
大评委通过后,将职称申报《评审表》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材料归档、岗位聘任和上报备案
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职称材料进行归档和岗位聘任,并上报主管部门和市职改办备案。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以下人员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
1.2020年申报职称未通过且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期间没有新成果材料补充的人员;
2.因本人原因,年均教学工作量未完成相应职务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人员;
3.年度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并仍在此期间的人员。
(二)计算年度平均教学工作量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起始时间按任现职以来的学年度计算,任现职超过五年的按近五个学年度计算;因公派往国内外学习进修而未安排课程教学的学期、学年应减除计算;凡安排了课程而因事、因病由其他教师代课的课时量一律不得计入申报者的教学工作量。
(三)申报的教学、科研成果须以在学校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审核备案的材料为准。取得的成果尚未在教务处、科研处和研究生处备案的,应先向教务处、科研处和研究生处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列入申报材料。凡未经教务处、科研处、和研究生处审核备案的申报成果,学院审核时应通知本人撤除,未撤除而本人又不予说明的,学校一经发现,按成果材料造假处理。本年度教师申报职称相关成果的最终截止时间是2021年11月30日。
(四)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5921033
特此通知。
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职称申报系统上传支撑材料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