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重庆市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实施细则》(渝教发〔2019〕3号)及学校《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川美〔2018〕232号)文件规定,我校将按照重庆市职改办及市教委职改办要求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为便于各职称申报人员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准备材料,现将本年度职称申报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职称评审虽然是学校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但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通知本单位每一位教职工。各单位应在认真学习领会学校职称文件的基础上,按照学校职称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公示和上报工作,确保平稳顺利完成本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
二、日程安排:
2020年9月28日—10月16日,职称申报人员自行准备申报材料;
10月19日—10月23日,职称申报人员到所在学院(部门)、教务处、科研处审核备案,向人事处提交职称申报材料。
三、院系推荐、公示及材料收取截止时间
(一)各学院(部门)职称评议小组名单请于2020年10月10日12:00前报人事处。
(二)各学院(部门)职称评议小组于10月20日前集体研究拟推荐申报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统一为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2日)。公示结束后,于10月23日前将公示结果以推荐报告形式报学校人事处。
(三)职称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是2020年10月23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教师、教育研究、实验等系列的高级、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按《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川美〔2018〕232号)执行。符合《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青年教授、青年副教授特殊评审实施办法》(川美〔2016〕16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需同时填写《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青年教授、青年副教授职称申报申请表》。
(二)申报其他系列中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除应按照《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川美〔2018〕232号)执行外,还需按照相应系列职称文件规定执行,其申报评审表格以各职称系列主管评审部门要求为准,申报者自行在评审主管部门相关网站下载。因本年度全市统一的职称工作暂未启动,其他系列中高级申报人员可先参照2019年申报表格填写、上报申报材料,如本年度职称申报要求有变化,外送材料前需按照变化后的表格准备。
以上条件为申报职称的基本要求,申报人还需提供教务处、创作科研处及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反映教学、科研成果、工作业绩和业务水平的支撑材料,相应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对是否达到申报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五、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报。
1.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
学术论文(著作)须提供包括期刊封面、扉页、目录、正文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未正式发行的样刊(书)不能作为正式材料提交,凡提供样刊(样书)未做说明者,一经发现,一律认定为“成果证明材料造假”,学校将视情节予以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2.符合职称外语免试和破格条件的申报人员,请填写《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3.职称申报人员按照申报学科特点,选送任现职以来能够充分代表自己教学、科研或创作水平的成果参加学校组织的展览(理论类申报者,主要以论文形式展出),展览内容应选用已参展或发表的作品或论文。
(二)学院(部门)核查、择优推荐。
申报人所在学院(部门)须对申报材料、有效证件原件、学术论文(著作)材料进行认真核查,严格把关,按《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查清单》审核材料是否齐全,表格填写是否规范,《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6-11页内容,学院(部门)应进行初审,对错误、虚假内容予以纠正或删除,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无误。
所在学院(部门)应成立职称评议推荐小组,根据申报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以及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情况(2017年6月1日及以后进校教师,原则上需有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进行民主测评、集体研究、择优推荐。学院(部门)在《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第6-11页内容核实基础上,由总支书记和学院院长(总支书记和部门领导)在该表第12页签署全面审查意见,并签名盖章。同时将推荐人员名单及《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在本单位公众场所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有条件的部门还可同时在本部门局域网上公示或将拟推荐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进行公开展示),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学院(部门)审核人员须在《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签字确认,提交书面推荐报告(推荐报告应详细说明推荐过程及结果,以及公示情况)。
对申报实验系列或其他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所在部门应特别加强其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的考核。根据上级要求,申报非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优秀(对申报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者,不作此要求),且所在单位全体在岗教职工对其工作测评有五分之三的人同意该同志申报。
(三)教务、科研、研究生处审核。申报人员在完成学院(部门)审核后,将相关教学、科研材料分别送教务、科研、研究生处审核,审核完成后,由相关人员在相关表格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相关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需签署审核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人事处审核。完成上述两步后,将推荐材料和被推荐人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其中,职称英语合格证、获奖证书等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论文、课题等提供经教务、科研审核的复印件,编著和专著提供经教务、科研处审核的原件,表格需提交电子和纸质件。
人事处将对其任职年限、职称英语、教学条件、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审核,对不齐、不规范的材料不予接收。
为落实重庆市《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36号)文件精神,学校对于教师开设创新创业课程或讲座,进行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进行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辅导和创新实战项目孵化等等并取得相关成果或奖励的,除纳入正常的职称申报课时或成果核算外,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五)评审
1.学校各学科组评审
学校将根据申报系列,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各学科组评审工作,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提出同意推荐或不同意推荐的专业意见。具体评审时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2.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参考学校专业技术学科组的推荐意见,结合专业技术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情况、师德师风、专业能力和现实工作表现等等进行综合评审,学校对师德师风实行“一票否决”。评审时间根据学校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另行确定。
(六)公示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束后,学校将申报人员的职称申报公示表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材料归档、岗位聘任和上报备案
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职称材料进行归档和岗位聘任,并上报主管部门和市职改办备案。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以下人员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
1.2019年申报了专业技术职务未获通过,且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期间没有新材料补充的人员;
2.因本人原因,年均教学工作量未完成相应职务年均教学工作量人员;
3.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仍在限制期内的人员。
(二)计算年度平均教学工作量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起始时间按任现职以来的学年度计算,任现职超过五年的按近五个学年度计算。因公派往国内国外学习进修而未安排课程教学的学期、学年应减除计算;凡安排了课程而因事、因病由其他教师代课的课时量一律不得计入申报者的教学工作量。
(三)申报的科研成果以学校科研处备案并出具的科研成果清单为准;教学工作量及教学成果以教务处备案并出具的确认清单为准。已取得的成果尚未在学校科研处、教务处备案的,应先向科研处、教务处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列入申报材料。凡未经科研处、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列入确认清单的申报成果,学院审核时应通知本人撤除,未撤除而本人又不予说明的,学校一经发现,按成果材料造假处理。
成果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报人可提出申请,经人事、科研、教务部门审核,确定可在正式评审前取得的,可视为已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如申报者在评审前未按期提交该项材料而未达申报标准的,不予评审。
(四)我校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将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及事业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具体新文件在完成规定程序后适时发布。
(五)本次职称有关表格和文件可到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和下载。
(六)本次通知和相关文件表格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申报材料要求
2、有关文件(压缩文件,rar格式)
3、有关表格(压缩文件,rar格式)
特此通知
正规beat365旧版绿色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