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便于广大学生假期乘坐火车出行,规范火车票电子优惠卡管理,学校将在近期统一组织为2017级学生办理优惠卡新卡、其他年级学生进行优惠卡充值。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院系通知学生按期到教务处办理。
一、办理对象
凡在校就读学生,且家庭居住地与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或在重庆市主城区外者可享受“优惠卡”。
二、办理流程
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长组织收取需要办卡或充值的学生证,在规定时间交到教务处(大学城校区)现场进行集中办理。
三、办理时间
11月20日: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美术学系、手工艺术学院
11月21日:美术教育系、建筑艺术系、影视动画学院、新媒体艺术系、设计艺术学院
11月22日:公共艺术学院(请老师收齐后交大学城校区教务处统一办理)
四、注意事项
学生未在教务系统完善“到站火车”的,“到站火车”与学生生源所在地或家庭地址不一致的,未在规定时间统一交到教务处的,不予补办优惠卡及充值。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11月16日
关于学生火车票电子优惠卡办理须知
接渝教建[2007]84号文件,现将铁道部、教育部关于《学生往返票办理办法》通知精神告之同学,请同学们按此办法办理火车优惠卡及乘坐火车事宜。
1、我校学生在校就读,家庭居住地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没有工资收入的可以享受“火车票电子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优惠卡”每年可购买四次家庭居住地到学校的往返火车硬座半价(50%)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动车组列车只售二等座车学生票,学生票为全价票的75%;硬卧享受优惠金额与同车次硬座票相同;动车组列车只售二等座车学生票,学生票为全价票的75%。其他席别不享受优惠。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购一次学生票。
2、学生票乘车时间限定每年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月1日至3月31日。
3、学生往返票按近径路发售,返程票票面注明“学返”字样。学生同时购买往、返程票时由学生所在地车站对优惠卡次数进行两次核减;购买联程票或乘车区间涉及动车组列车的,可分段购票,学生票分段发售时,由发售第一段车票的车站在优惠卡中划销次数,中转站凭上一段车票售票,不再划销乘车次数。
4、学生优惠票原则上不得办理退票。
5、“优惠卡”严禁一人多卡、倒卖和转借优惠卡,一旦发现即取消“优惠卡”,并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