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晚,学生处邀请北京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正华律师,以“艺术院校大学生创业法律实务”为题,为我校学生开设法律知识讲座。
赵正华围绕“初创者应当具备的三个法律意识”这一主题,讲解了“风险意识”,深入剖析了在艺术创业领域可能面临的各类法律风险,并多次强调在创业过程中留“回程票”的重要性。他从“商业秩序”“契约精神”以及“规则与创新的冲突”三个维度,探讨了“规则意识”,强调创业成功的根基在于恪守规则。赵正华对“实然意识”进行了全面解读,提醒同学们,面对法律与规则时,应避免主观臆断和误解,务必认清现实、勤学多问,高度重视“实然”的重要性,才能真正理解并应对创业中的法律挑战。
本次讲座学生通过网络方式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和场地实际,生成座位图,学生根据座位图在指定位置就座,讲座开始及结束时通过网络系统实时考勤。活动通过“数智化”模式,提高了讲座实效。
(图:张孟颖)